广大师生、校友:
档案资料是学校历史的真实记录,见证着学校的历史变迁。为丰富我校校史文化和馆藏资源,弘扬量院精神,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创校时期及建校以来有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
二、征集内容
(一)学校领导、知名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
(二)国家级、省部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讲话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三)师生或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通知、会议文件)、实物(奖品、纪念品、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和照片等声像资料。
(四)学校各个时期的印章、校徽、纪念章、票证、个人证书(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录取通知书)。
(五)反映学校发展中重大事件的纸质文稿和声像资料。
(六)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筑及环境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七)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成果的著作、论文、作品、照片、音像、奖品、实物等。
(八)1988-1997届毕业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
(九)个人撰写的有价值的关于学校历史变迁或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回忆性文章。
(十)以上未列及的能够典型反映学校历史文化、办学成就的其它文稿材料和实物。
捐赠的档案资料,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档案资料背景、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等。
三、征集方式
(一)直接捐赠:捐赠者将捐赠资料及实物,直接送至学校档案馆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接受邮寄:若捐赠者在外地,可将捐赠物邮寄至学校档案馆,档案馆收到后即复收悉信函。
四、说明
(一)档案捐赠请与学校档案馆联系,档案馆人员可上门接收。
(二)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
(三)捐赠的档案资料及实物档案者,将载入档案馆《捐赠名录》,并颁发捐赠证书。
五、捐赠地址及联系方式
捐赠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档案馆
联系人:邬雪军 孙安宁 宋建君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6112、86835716
学校办公室 校友工作办公室 档案馆
2014年11月17日